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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簡介

詳細的招聘資訊可在 Indeed 或 Hello Work(日本公共就業服務網站)上找到。

招募啟事範例
■溫泉大掃除:09:00至12:00
■客房清潔:10:00至15:00
■本設施內的清潔工作:08:00至12:00/13:00至17:00/從17:00至21:00
■餐廳 :08:00至11:00/17:30至20:30

時薪:1150日圓
交通費用:在免稅限額內的付款
請隨時與前台聯繫或致電我們!
作為員工福利的一部分,您可以免費使用我們的溫泉。

商品名

株式會社Beriore

代表人

三浦拓真,社長兼代表董事

士幌溫泉廣場綠風/ 士幌溫泉

地址:北海道河東郡士幌町字下居邊西二線134番地
電話:01564-5-3630
FAX:01564-5-3640

符合資格的企業編號

T5-4601-0100-3058

公司成立

2001年5月1日

資本金

1000萬日元

結算期

三月

業務內容

1.溫泉旅館的管理
2.飯店管理和食品銷售
3.酒精飲料和軟飲料的銷售
4.溫泉設施管理
5.一般廢物的收集和運輸
6.與生物質業務有關的業務
7.以上各項附帶事項

指定住宿設施使用補助券一覽

財團法人)北海道市町村職員福祉協會
財團法人)北海道公立學校教職員互助會
帶廣市職員福利厚生會
公立學校共濟組合北海道
青空互助會

設施使用條款

士幌溫泉廣場綠風設施使用條款
第一條(目的)
株式會社Beriore(以下簡稱「本公司」)。)由士幌溫泉廣場綠風(以下簡稱「本設施」)營運。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是為了讓使用者能夠安心、放心地使用本服務而製定的。以下規則適用於使用者:

第二條(使用條件)
嚴禁以下任何類別的人員進入本場所。
① 有刺青或人體彩繪(刺青、彩繪、貼紙等)的人
② 屬於反社會勢力的人員或相關人員(黑幫、黑幫成員、脫離黑幫但至今未滿五年的人員、準黑幫成員、黑幫相關公司、企業敲詐勒索者、冒充社會運動或其他特殊情報暴力團體的組織等,以及其他類似實體)
③ 患有皮膚病或其他傳染病的人
④ 因嚴重醉酒或表現出極度異常行為而被認為可能給其他使用者帶來麻煩的個人。
⑤ 個人衛生或衣著極差,可能造成其他使用者不便的個人。

設施使用條款

⑥ 任何顧客因投訴此搬遷而造成其他顧客不便、擾亂服務提供或乾擾我方員工工作的顧客。
⑦ 如果客戶之前違反了這些條款和條件,並且被禁止使用該設施,或過去曾被拒絕使用該設施。
⑧ 任何其他我們認為不適合使用此設施的人。

第三條(禁令)
使用者在使用本設施時不得從事下列任何行為。
① 毆打、推擠、抓其他使用者或設施工作人員等暴力行為。
② 對其他利用者或本設施工作人員進行誹謗、辱罵或其他造成精神損害的行為。
3.偷竊、猥褻、偷窺、在浴池或更衣室外暴露身體、隨地吐痰等違反法律、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
④ 從外面攜帶食物和飲料進來
⑤攜帶刀具、槍械、刀劍、易燃物、有毒物、惡臭物或其他可能對設施或使用者造成損害的危險物品。

設施使用條款

⑥ 攜帶寵物,例如狗和貓(除本公司認可的導盲犬等外。)
⑦穿著泳衣、浴巾等入浴。
8.損壞、拆除設施設備、裝置,或未依正常使用方法、用量使用造成浪費。
9) 未經本公司許可,獨佔設施的設施、設備或特定空間的任何行為。
10. 在廁所外塗鴉、嘔吐、排便等破壞設施的行為。
⑪ 妨礙其他使用者或設施工作人員通行等滋擾行為
12. 投擲、破壞、擊打、叫喊或其他可能驚嚇其他使用者或設施工作人員的行為。
⑬無論是在設施內或設施外,伏擊、追蹤其他使用者或設施工作人員,或與他們進行不恰當的交談,以強迫建立個人友誼。
14. 賭博、猥褻行為或其他嚴重破壞設施風氣,並給其他使用者帶來不適的行為
15. 無正當理由,以約談、電話等方式限制設施工作人員等妨礙設施運作的行為。
⑯ 不繳應繳費用,以欺詐手段使用設施和服務。

設施使用條款

⑰ 一再向該機構工作人員提出折扣或其他不合理的要求。
⑱ 未經本公司許可,在設施內販賣物品或進行營業活動、散發傳單、募款活動、簽名活動、政治活動、宗教活動、攝影或錄音等。
⑲在指定吸煙區以外的任何區域吸煙(包括無菸煙草和電子煙)
⑳ 在更衣室、大浴場內使用手機(包括有相機的智慧型手機)等,或做出其他可能讓人誤認為是禁煙室的行為。
⑳ 其他依本條各款規定擾亂設施秩序的行為。

第四條(打擊違法行為的措施)
1. 如果使用者違反了前兩條中的任何一條,或違反了這些條款和條件,我們可以口頭或書面要求使用者立即離開該設施,並可以拒絕使用者此後使用該設施。
2. 若使用者撕毀、丟棄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本條第 1 款所述文件,則視為其已表示不願遵守我們離開場所的要求。
3. 若使用者未能依前項要求離開場所,我們將向警方報案。

設施使用條款

4. 即使本公司依本條款要求使用者離開場所,使用者在離開場所時仍須支付使用費,且不會因離開場所而獲得任何補償。

第五條(各服務的使用及使用費的支付等)
1. 用戶入場時需在前台或售票機繳交溫泉日間使用費。
2. 私人浴室可依50分鐘為單位預約。如果您遲到超過15分鐘,您的預約將被取消。在這種情況下,取消手續費將為100%。
3. 除了自動販賣機販售的商品外,購買其他商品均需在前台付款。

第六條(貨物管理等)
1. 使用者應使用本設施內安裝的各種置物設施(鞋櫃、貴重物品櫃、更衣室收納櫃),並自行負責管理自己的物品。
2. 對於大型物品或需要冷藏的物品,或其他無法存放在我們倉庫中的物品,您可以單獨與我們協商後將其留在前台。但是,我們不能接受我們認為不適合我們照顧的物品。

設施使用條款

3. 遺留在倉庫的物品、在倉庫內遺失的物品等,將存放 60 天,然後由我們酌情處置。但是,與皮膚直接接觸的物品,如內衣和襪子,易腐爛的物品,以及我們認為難以儲存的任何其他物品,都將立即被丟棄。
4. 儘管有前款的規定,貴重物品(現金、護照、珠寶、錢包等,或公司認為有價值的任何物品)應保管7天,然後向警方報案。

第七條(關於使用網路通訊)
1. 本設施內使用網路通訊時,使用者應自行負責準備、連接及配置必要的通訊設備、軟體及其他相關設備。對於設施工作人員就其使用提供的建議,使用者應自行承擔判斷責任,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若網路通訊設備出現任何異常、故障或失效,我們將盡力盡快恢復服務,但對於因通訊中斷造成的任何損失,我們概不負責。

設施使用條款

3. 使用網路通訊時,禁止進行以下行為,任何違反行為都將導致服務暫停。若此類違規行為對設施或第三方造成損害,使用者應賠償此類損害。
① 侵害第三方或本設施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② 侵害第三人或設施的財產權、隱私權或肖像權的行為。
③ 發送或接收大量數據,幹擾其他通訊的行為,以及乾擾本設施或第三方管理的伺服器或其他設備運作的行為。
④ 向第三方發送未經要求的廣告或招攬電子郵件,或發送冒犯性或可能冒犯收件人的電子郵件(騷擾電子郵件)。
⑤ 使用或提供電腦病毒等有害程序,或支援、推廣或推薦此類活動。
⑥ 違反法律、公共秩序和道德,並對第三方或本設施造成損害的行為。
⑦ 任何其他我們認為不恰當的行為。

第八條(我們的免責聲明)
1. 若設施內發生物品被竊、遺失或損壞,除公司過失外,

設施使用條款

我們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 若因其他使用者的行為而引起任何爭議、傷害、事故等,相關使用者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解決此事。

第九條(損壞和遺失費用)
1. 若使用者弄髒、損壞、打破或浪費本設施的地板、牆壁、天花板、設備、家具等,使用者應賠償此類損失。
2. 如果使用者遺失或損壞了儲物櫃鑰匙,則應向本公司支付 3,500 日圓的損失費。
3. 如果在支付失物招領費後找到了遺失的物品,我們將把失物招領費退還給用戶。
4. 如果由於我們在經營過程中的疏忽,導致用戶受傷、衣物損壞或其他損害,我們將賠償用戶此類損害,前提是用戶在損害發生時提出索賠。

第十條(個人資訊的處理)
我們將按照我們的隱私權政策(URL)處理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使用者也將按照我們的隱私權政策處理自己的個人資訊。

設施使用條款

您同意接受這些使用條款的約束。
第十一條(本條款的變更)
1. 我們可能會自行決定更改這些條款和條件。
2. 本公司變更本條款時,將確定其生效日期,並透過在本公司網站(URL)上發布變更內容或以其他適當方式通知使用者變更條款的事實、變更後的條款內容及生效日期。
3. 若本條款因法律因素發生變更,或客戶同意變更的內容,則本條款立即生效。
4. 如果您在變更生效日後使用該設施,則視為您同意本條款和條件的變更。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和管轄權)
1. 本條款及細則的解釋及效力以日本法律為準。
2. 用戶與本公司同意,若發生與本條款相關的法律糾紛,釧路地方法院為一審專屬法院。
附則
 1.本設施使用條款自1025年4月1日起生效。